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析组织乞讨罪
作者姓名:张勇  刘洋
作者单位:1. 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100742
2. 中原工学院,450000
摘    要:今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投向了城市中的乞讨一族。该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在刑法第262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62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立法背景我国现行刑法第262条规定的是拐骗儿童罪,从条文上看,《修正案(六)》第17条似乎是对拐骗儿童罪的补充性规定。其立法背景在于:(一)为了更好的和《治安…

关 键 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  胁迫手段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