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赃款赃物的没收、追缴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由于这一诉讼行为的分散性,以及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法律只注重对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对人的处罚而忽视对物的认定的价值导向,不仅刑事立法对赃款赃物的认定和处理缺乏应有的规范,即使是刑事法理论也极少涉及对这一专题的研究,这与赃款赃物没收、追缴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是极不相称的。应该看到,赃款赃物的没收、追缴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到判决执行和诉讼效果,而且涉及到诉讼权力的合理配置,关涉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因此,有必要把赃款赃物的没收、追缴活动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来进行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其程序内容,理顺诉讼机制,以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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