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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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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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权利、义务、职责等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由此造成检、法两家在抗诉案件审理具体操作方面产生争议和冲突。这既不利于检察机关抗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更不利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目的的实现。为此,笔者对当前民事抗诉再审程序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与提出检察建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对法院已生效的裁判发现存在错误,依法提起抗诉,督促法院加以纠正,是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但近年来,也出现了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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