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对“84消毒液”案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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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今.商品名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对“84消毒液”案的分析[J].人民司法,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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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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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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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调整基点和作用过程各有不同,并因此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商标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标权的专有性,只要是注册商标,其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相同或近似使用,即可认定具有造成混淆的事实,均构成商标侵权。这是典型的私权保护方式,对商业标识的保护水平较高。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点是确保公平竞争、交易安全,作用过程以社会经济秩序为出发点,禁止个体不正当竞争行为,达到对商标权及一切正当竞争行为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关注经营者的行为和市场后果,对商业标识的保护程度较低。由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不是法定权利,因此除了保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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