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财产性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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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忠春 吴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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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汪忠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吴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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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婚姻法及相关解释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这一问题已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而日益突出。正确认定该财产的性质,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一、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特有财产的区别两者基本特性不同。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其内容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该制度表明,取得时间(是否婚后)是划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一个首要标准,所以共同财产的基本特性表现在取得时间性方面。当然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强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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