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执行公司清算判决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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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金龙,王惠君.关于强制执行公司清算判决问题的探讨[J].人民司法,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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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金龙 王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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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黄金龙),最高人民法院(王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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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题的提起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当解散:营业期限届满、依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公司违法被行政机关责令解散、公司破产。其中前三种情况属于任意解散,后两种情况属于强制解散。公司解散意味着法人即将终止。法人终止是法人资格的消灭,法人终止后,公司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资格终止的前提,从解散到终止需要经过的程序就是对公司进行清算,只有经过清算,处理了债权债务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终止,公司消灭。由此可见,公司清算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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