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投资的效力及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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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宏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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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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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公司转投资行为及其法律规制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财产作为对另一企业的出资,从而使本公司成为另一企业成员的行为。对公司转投资行为,传统的公司法理论上一般是将其作为公司权利能力范畴加以研究的。对是否允许公司转投资作出限制,不同法系国家的处理方法并不相同,同一法系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处理也不相同。早期英美法系国家,曾基于保护投资者(股东)利益之考虑,固守“越权规则”,禁止公司从事其“目的和权利”以外的任何投资行为,以确保投资者所进行的投资能够用于投资者所期望的事业而不致被随意浪费或冒风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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