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官职业化改革、完善法官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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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太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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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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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官职业化要求与现行考核标准公务员化的反差最高法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法官的职业化,即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要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使法官具备职业化的新要求,符合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实现对法官的分类管理。与此相比,我国目前存在法官管理的公务员化,法官要和其他公务员一样,接受同级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核,对法官的考核均适用公务员的标准,按厅、局、处、科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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