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善意取得的效力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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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建庭.论我国善意取得的效力及范围[J].法制与社会,2010(18):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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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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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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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基于占有的公信力,在节约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少资源浪费和促进物尽其用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物权法》对此制度加以确立,并在善意取得的效力和范围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对完善物权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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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善意取得 占有公信力 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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