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供不录案”到“零口供”定罪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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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莎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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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夏季,四川成都市人民北路发生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永明被纳入警方视线。但李永明抱着“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侥幸心理,三缄其口,环顾左右而言他,矢口否认自己与失窃案有任何内在联系。警方不急不躁,科学运用现场提取的一枚指纹,与李永明的指纹相互比对吻合后,一锤定音,果断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根据手印“人各不同,终生不变,触物留痕,认定人身”四大特点。即全世界没有两个相同指纹的人为司法依据,以“零口供”的现代证据观批准对李永明实行逮捕。此被媒体称之为四川司法部门以“零口供”批捕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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