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之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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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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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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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资助项目(10JJD8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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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明确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即"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然而,对于究竟什么是时事新闻,不仅著作权理论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而且在著作权实践中也难以找到准确答案,由此导致人们对时事新闻的理解存在诸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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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法 时事新闻 著作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独创性 新闻报道 事实 新闻媒体 建议方案 伯尔尼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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