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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委员会的职能与组织——欧洲各国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作者姓名:威姆·沃尔曼斯  王晓芳
作者单位:荷兰特尔堡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国家法官学院 博士
摘    要:一、司法委员会概述 欧洲各国基本上都设有负责司法机构行政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有的称“司法委员会”,有的则称“司法官委员会”。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作为政府和法院之间的中间人,从而以某种方式或在某些方面保障司法机构的独立。在不同的欧盟国家,司法委员会有不同的职能。有的司法委员会是作为任命法官和监督法官违纪行为的机构(如法国和意大利),有的司法委员会则作为行政部门,在预算和法院的金融和行政管理事务中如办公用房、教育、办公计算机化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如瑞典和丹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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