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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请示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备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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