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中行政犯罪的犯罪构成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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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项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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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南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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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淮南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7wkq16)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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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是三层次的递进式的逻辑结构,即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而行政犯的犯罪构成体系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的犯罪构成体系,具有特殊性.关于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行政犯在该当的构成事实方面无行为客体,是以空白犯罪构成为典型特征的犯罪构成体系;关于违法性,要求行为必须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有责性,法人成为行政犯罪的主体,同时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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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犯 犯罪构成 刑事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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