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太:工作严重失职丢掉村官乌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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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娄烦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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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平太 ,1995年3月任娄烦县天池店乡武装部长 ,1998年12月被免去天池店乡武装部部长职务 ;1995年4月任天池店乡顺道村党支部书记 ,1997年8月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刘平太在任顺道村党支部书记2年零4个月的时间内(1995年4月—1997年8月) ,向社会公众分8次共计贷高利贷款1085000元 ,平均月利率21.113厘(当时农行贷款最高月利率为1996年12.06厘、1997年10.98厘) ,共支付利息435945.64元 ,其中刘平太本人放贷给集体15万元使用一年 ,得息53333.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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