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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场所之祸 谁来担责
引用本文:王建宏,范琳瑶.健身场所之祸 谁来担责[J].法庭内外,2012(8):37-38.
作者姓名:王建宏  范琳瑶
摘    要:近几年来,人们对健康问题日益关注,在学习工作之余,都愿意花点钱去健身,出一身汗,以达到强身健体、放松心情的目的。然而,由于健身场所本身设施的不健全,或由于健身者的疏忽大意,一些人原本希望强身健体,却不慎在锻炼过程中受伤甚至丧命。这样乐极生悲的结果,该由谁来担责?健身场所应尽安全保障义务案例一:李先生是某健身俱乐部的会员,经常在健身房进行锻炼。2009年9月19日,健身房的私教部组织会员在其健美厅进行折返跑接力赛活动。接力过程中,李

关 键 词:健身场所  健身俱乐部  安全保障义务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护职责  民法通则  滑冰场  合法权益  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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