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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的‘癌细胞’让我痛不欲生”
摘    要:正忏悔人:汪智勇●原任职务:四川省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涉案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犯罪事实:2005年至2013年,汪智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7.5万元、黄金200克;利用其参与定价的职务之便,让他人以底价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350万元,高利转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差12万余元。●判决结果:2015年9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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