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刑讯制度的演变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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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古代及近代相当长的时期内,刑讯一直存在并为法律所认可,由此还形成了发达的刑讯制度。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技的发展,尤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刑讯不仅丧失了其存在的历史基础,而且更被视为是对我国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和对司法公正的亵渎。因此,新修订的刑事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刑讯逼供,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国家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法律监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以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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