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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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2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0月13日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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