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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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渝府办发[2016]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防止水污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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