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23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现就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建档全覆盖,贫困区县(自治县)医疗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因病致贫、因病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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