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度量衡管理工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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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省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对度量衡工作,虽经根据中央指示准公市制并行的精神,通知各地执行,并在国营、合作等企业领导下,新制度量衡得到了贯彻推行,但在度量衡制造上:对制造商监督指导不够,没有严格的凿印制度,因之给私商投机取巧,造下很大空隙;在行使上以个别偏僻乡村尤为混乱,至今仍沿用旧营造库秤制交易,欺哄群众;且实行新制的地方,亦多不准确。广灵县市场通用的杆秤,每百斤大一斤,有的往里打一斤不高,往外打一斤不低。在三百四十杆秤中,就有六十杆不对,尺子二十五件中有八件小二分。阳泉市:商人使用的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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