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宪法的“人格尊严”
引用本文:谢永梅.论我国宪法的“人格尊严”[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4(1):92-94.
作者姓名:谢永梅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摘    要: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一次确定"人格尊严"为公民基本权利,成为我国宪法史上一个重大立法进步和突破。但是人格尊严的内涵和理解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从宪法文本对人格尊严的具体规定来看,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和缺陷,需要健全和完善立法与司法。

关 键 词:宪法  人的尊严  人格尊严  人格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