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的“人格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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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永梅.论我国宪法的“人格尊严”[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4(1):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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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永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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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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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一次确定"人格尊严"为公民基本权利,成为我国宪法史上一个重大立法进步和突破。但是人格尊严的内涵和理解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从宪法文本对人格尊严的具体规定来看,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和缺陷,需要健全和完善立法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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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人的尊严 人格尊严 人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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