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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我国宪法的“人格尊严”
作者姓名:
谢永梅
作者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摘 要: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一次确定"人格尊严"为公民基本权利,成为我国宪法史上一个重大立法进步和突破。但是人格尊严的内涵和理解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从宪法文本对人格尊严的具体规定来看,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和缺陷,需要健全和完善立法与司法。
关 键 词:
宪法
人的尊严
人格尊严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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