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鲍德里亚对商品有用性的不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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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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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铁道学院人文分院,河北石家庄,05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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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教育厅2006年度计划课题《知识产权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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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消费社会》中鲍德里亚与马克思对商品有用性理解的不同之处在于对个人消费领域中商品的有用性进行客观功能和符号价值的区分,并认为符号价值体系是构成拜物教的组成部分。二者的差异正是由于生产由稀缺性生产进入到商品丰盛的时代,自由竞争式生产进入到垄断性生产,导致个人消费领域的变化引起的。这种差异同时也是两者之间的相通之处,都将商品交换关系的理解指向资本主义生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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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使用价值 有用性 鲍德里亚 功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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