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宪法至上”问题的思考
作者姓名:王峰  胡志斌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摘    要:建设一个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至少应具备以下5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实行良法之治,法律要民主化;二是法律要有极大的权威,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三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是政府权力受到制约;五是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其中,法律至上是最关键的,而法律至上的核心是宪法至上。

关 键 词:宪法  法律至上  中国  法律权威  修改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