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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暴力后以其他借口勒索钱财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李友强
作者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赵某因感情不和与妻子汪某暂时分居。汪某与个体户刘某关系暧昧,后来发生了两性关系。赵某听说后很不满,与朋友邓某、冯某预谋,想以汪某和刘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向刘某索取钱财。一天,三人来到汪某暂住地,巧遇刘某在此闲谈。赵某欲将刘某带出房间,刘某不从,三人就以拳脚、砍刀、钢管等对刘某实施威胁,后将其强行带离汪某住所。出门时,赵某将刘某放在茶几上的摩托车钥匙拿走,驾驶刘某的摩托车

关 键 词: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  摩托车  被害人  暴力  绑架罪  定性  威胁  构成要件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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