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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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卫东.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与发展[J].法学杂志,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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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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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是以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存在为前提的,而刑事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导源于原始社会的赎罪与和解制度,在原始社会,由于没有阶级,国家、军队和法庭,因而也就没有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法,当一个人的正当利益遭到他人侵犯时,解决的通常手段是血族复仇和“以血还血”的同态复仇。长期的复仇实践使人们不但面临大自然洪水猛兽的侵袭,而且同时使人的生命受到来自同胞杀害的危险。于是一种以向受害者赔偿损失以代替和人复仇的赎罪和解制度便产生。这一制度后来演变成为奴隶社会以赔偿金赎罪即刑事损害赔偿制度。这在奴隶社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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