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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几点看法
作者姓名:陈婉娜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出台香港顺利回归祖国后,与内地先后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达成了两项重要协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以及《关于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裁决的协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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