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议会行政监察专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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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艳萍!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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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外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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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62年6月22日挪威议会制定,1968年3月22日、1980年2月8日、1991年9月6日、1993年6月11日、1996年3月15日多次修订,本文根据1997年专员办公室英文本译出)第1条 专员的选举每届大选之后议会应当选举一名公共行政监察专员(下文简称专员)──文官监察专员。①选举自大选年次年的1月1日起每四年进行一次。专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当选最高法院法官必备的条件。他不得为议会的成员。如果专员死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时,议会应当选举一名新的专员,任职至该任专员任期届满为止。同样当专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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