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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解读
作者姓名:
张杰
作者单位: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刑法》第17条二款规定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对于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种理解①:观点一,把该款规定的内容限定为法律明文规定的八种罪名范围内,从而把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武装叛乱罪中的故意杀人和绑架过程中的故意杀人等排斥在外:
关 键 词:
《刑法》
第十七条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第二款
解读
故意杀人
第17条
武装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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