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合同法》应建立效率违约制度
作者姓名:周光国
摘    要:在我国新修订的合同法中,仍旧沿袭了“合同必须遵守”的合同观念,把实际履行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对“效率违约”论持否定的态度。本文对效率违约论进行了辩析,试图论证“效率违约”是可取的,并建议《合同法》建立效率违约制度。

关 键 词:效率违约  《合同法》  实际履行  新修订  违约责任  中国  制度  主要形式  辩析  观念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