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4月29日,德隆案主案在武汉一审宣判,德隆总裁唐万新被判有期徒刑8年,处40万元罚款;德隆系三核心企业被罚款103亿元。这起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终于画上了一个不规则的句号。然而,风欲止而树难静,德隆的“弱冠早逝”,终是带来太多的感叹,留下太多的疑问,而释解这些疑问的意义已绝非局限于德隆本身。韦桂华的《一个人的企业——探寻颠覆德隆的标杆意义》给读者带来更多深刻的思考。就规模而言,不管生之德隆还是亡之德隆都绝非是一只“死雀”,涉及中国六大产业、拥有财富达千亿元之巨、并号称中国最大民营企业的“一个人的德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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