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中应载明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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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娜.起诉书中应载明被害人[J].中国检察官,2005(1):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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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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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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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犯罪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它既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合法依据也是庭审中的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的核心。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条的规定,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案件事实和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四个方面。司法实践中,只在案件事实部分对被害人的姓名有所提及,没有被害人的其他方面信息。笔者认为,为了体现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害人利益的精神,检察机关在制作起诉书时,应载明被害人(包括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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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起诉书 被告人 人民法院 被害人 根据 案由 追究 国家 合法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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