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安调解制度若干基础理论新释——再论治安调解的内涵、基本原则及其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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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启川.我国治安调解制度若干基础理论新释——再论治安调解的内涵、基本原则及其价值[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1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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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启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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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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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廓清基础理论对治安调解制度功效的发挥意义重大。治安调解概念的厘定应把握治安调解的主体、依据以及调解前提。尤其是现行调解的依据扩展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外,植入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法律的一般原则、道德规范和公平正义的观念等普适性价值理念,并强调调解自愿的基础前提。治安调解中除遵循合法、公开、公正等规范中已明确的原则外,还应注重比例原则、信赖保护等行政法基本原则。治安调解的价值在法经济学层面包括弥补诉讼成本高昂和诉讼迟延等弊端,利于纠纷当事人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推动公安行政机关执法效益的实现等三个方面;在法哲学角度则表现在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探索法治改革的方向以及保障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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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解 治安调解 基本原则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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