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勒良法观的基本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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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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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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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富勒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良法观的基本内涵呈现出正义性、改良性和科学性三大特点。富勒提出的以法律内在道德为核心的良法观,在捍卫古代自然法观念的同时批判吸收了部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思想,为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建立一个道德、良善和正义的法律制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从富勒的良法观出发,分析我国的法治建设,尤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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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富勒 良法观点 基本内涵 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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