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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摘    要:<正> 津政发2008]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 键 词:水费征收  计划用水  用水户  直属单位  节约用水  天津港保税区  水资源费  新技术产业园区  非税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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