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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程序让路“法律拟制”事实
作者姓名:姚晓敏
作者单位:《法人》编辑部
摘    要:正在货物质量争议案件中,买受人未在异议期间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瑕疵主张的,即视为无瑕疵。此后庭审中出卖人提出质量鉴定申请,也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古罗马法法谚云:鉴定人是事实的法官。争议案件中,就某些专门性问题的科学认知,需要借助鉴定实现,以弥补裁判者对某些专门领域知识的认知缺陷,进而达到正确认定事实的

关 键 词:法律拟制  鉴定程序  买受人  专门领域  裁判者  律师事务所  古罗马法  鉴定意见  科学认知  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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