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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正>吉政办发2015]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形势下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努力改善我省环境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关 键 词:环境破坏  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  排污单位  环境质量  直属机构  环境问题  环境违法企业  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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