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活从“知味”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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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保振.享受生活从“知味”开始[J].党建文汇,2009(7):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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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保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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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起诉讼 贪官再次受审
1993年,马建国成立了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当年12月,马被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先后被任命为成都市金牛区国土局局长、副区长。2003年9月,马为掩盖其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和控制人的事实,逃避有关部门对其查处.指示他人将自己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有他签字同意的所有财务凭证单据予以销毁。2004年6月,成都中院对马建国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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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幸福生活 贪官 集团公司 国家工作人员 法定代表人 成都市 提起诉讼 财务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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