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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惩戒权的悖论——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视角
作者姓名:梁武彬
作者单位:济南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    要:父母惩戒权乃父母对于子女之身体上或精神上予以痛苦,使其改过迁善为目的的权利。一方面通过父母惩戒权的行使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其社会学、心理学基础。另一方面父母惩戒权极易异化为体罚教育权,非但无益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推波助澜之势。所以基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考虑,父母惩戒权的行使必须以教育为目的;要有足够的惩戒或教育理由来发动;必须在必要的范围内来行使。

关 键 词:父母惩戒权  悖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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