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 国发[1983]179号
摘    要: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关于"园艺作物的收入、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和经国务院规定或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都应当依法征税的原则,特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凡从事农林特产品生产,取得农林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中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