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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1956年预购棉花的指示”的指示
摘    要:1955年由于贯彻了国务院对棉花的预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棉农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有力的帮助了棉农生产,对超额完成国家棉花统购任务和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均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去年棉花预购工作中还有些缺点,主要是预购工作布置较迟,预购任务与生产计划不能很好衔接,肥料供应与棉花生产的季节脱节,同时挪用、扣发定金和实物优待,硬性摊派任务或虚报产量而积以及手续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也曾多处发生。致对鼓励棉农发展生产和自觉的遵守预购合同,都起了不良影响。这是我们今年进行棉花预购工作时应该注意和防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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