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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预报的管理,规范发布地震预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预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地震预报包括下列类型: (一)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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