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南剡锋非法所得罪案浅析
引用本文:莫黎明.南剡锋非法所得罪案浅析[J].法学,1988(12).
作者姓名:莫黎明
摘    要:本刊最近收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莫黎明来稿,提供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案例:乌市原老干部局基建财务处副处长南剡锋犯非法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是本刊收到的第一个按非法所得罪判处的案例.本案南犯非法所得两万六千元,当前比南犯的非法所得多十倍、几十倍的有没有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