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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剡锋非法所得罪案浅析
作者姓名:莫黎明
摘    要:本刊最近收到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莫黎明来稿,提供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案例:乌市原老干部局基建财务处副处长南剡锋犯非法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是本刊收到的第一个按非法所得罪判处的案例.本案南犯非法所得两万六千元,当前比南犯的非法所得多十倍、几十倍的有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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