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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堂兄弟夺产杀人案看清代臬司之审判监督职能
作者姓名:董向勇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清代的臬司又称臬台、按察使司,主要负责一方刑名、法律和监察事务。清乾隆年间在湖南桂阳州嘉禾县发生了一起堂兄弟夺田产杀人案,此案经多次会审,主犯三易其人,最终才真相大白。案情发展也尽显清中期司法官员之腐败,臬司加入追查成为本案的转折点,从本案中对臬司的职能和作用的了解可以是我们更加深入研究清代的臬司制度。

关 键 词:清代  臬司制度  审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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