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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问题不属法院管辖范围
摘    要:来信 1981年,贤伟与肖某离婚,两岁的女儿宁宁随母肖某将户口迁到继父廖某家,因廖染有恶习,性格凶暴,虐待宁宁,其母懦弱无力保护女儿,宁宁死也不愿再回廖家,为使孩子得到健康成长,贤伟想把宁宁的户口迁到自己住地一起生活,可廖某提出要贤伟付给几千元才让迁出宁宁的户口。否则,谁去迁户口就要桶死谁。贤伟到法院起诉,要求改变抚养关系,法院不予授理,他该向何处寻求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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