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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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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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办函2018]9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扎实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省的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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