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基本政治制度”与政协委员的政治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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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宗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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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九三学社重庆市沙坪坝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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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民情以及适应中国悠久传统历史文明与世界性现代文明间传承启合、互补促进的最佳"耦合点"。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所囊括的一切体制、机制以及她的运行机理、工作程序,都决定了拥护执政党领导才是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基本的、全部的内涵。因而,政治担当必然成为政协委员的第一要务。政协委员要在常态化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平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有"上为执政党谋事、下为老百姓解忧"的情怀。所以,"肯说、能说、会说、敢说",就应当是政协委员具备的起码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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